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2014年食药监总局令第6号)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 6 号 《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已于2014年6月27日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 局 长  张 勇 2014年7月30日 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保证医疗器械使用的安全,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已废止】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2014年食药监总局令第5号,2017年修正版)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5号 《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已于2014年6月27日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 局 长  张勇 2014年7月30日 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体外诊断试剂的注册与备案管理,保证体外诊断试剂的安全、有效,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使...

【已废止】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2014年食药监总局令第4号)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 4 号 《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已于2014年6月27日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 局 长  张 勇 2014年7月30日 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医疗器械的注册与备案管理,保证医疗器械的安全、有效,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使用的医疗器械,...

【已废止】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17年国务院令第68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680号 现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总理 李克强 2017年5月4日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2000年1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6号公布 2014年2月12日国务院第39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 根据2017年5月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医疗器...

关于印发药品和医疗器械行政处罚裁量适用规则的通知(国食药监法[2012]30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药品和医疗器械行政处罚裁量适用规则》已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并做好宣传培训,切实落实到执法工作中。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2年11月2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药品和医疗器械行政处罚裁量适用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食品药品监督管...

体外诊断试剂分析性能评估(准确度—回收试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1年食药监办械函通知第116号-附件6)

【说明】因网页无法正确识别相关公式及数学符号,故涉及到这些内容的部分,只能以图片形式表达。 一、前言 准确度评估资料是评价拟上市产品有效性的重要依据,也是产品注册所需的重要申报资料之一。定量检测方法的回收实验是评估准确度的方法之一,用于评估定量检测方法准确测定待测分析物的能力,结果用回收率表示。 本指导原则基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要...

体外诊断试剂分析性能评估(准确度—方法学比对)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1年食药监办械函通知第116号-附件5)

【说明】因网页无法正确识别相关公式及数学符号,故涉及到这些内容的部分,只能以图片形式表达。 一、前言 准确度评估资料是评价拟上市产品有效性的重要依据,也是产品注册所需的重要申报资料之一。定量检测方法的方法学比对试验是评估准确度的方法之一,可以与参考方法或临床公认质量较好的已上市产品进行比对。 本指导原则基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要求,...

【已废止】关于公布新增和修订的免于进行临床试验医疗器械目录的通告(2019年第91号)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做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工作,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制定了新增和修订的免于进行临床试验医疗器械目录、新增和修订的免于进行临床试验体外诊断试剂目录。现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

【已废止】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新修订免于进行临床试验医疗器械目录的通告(2018年第94号)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厅字〔2017〕42号)、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做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工作,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遴选了新一批免于进行临床试验的医疗器械(含体外诊断试剂)目录。为配合实施新修订的《医疗器械分...

关于实施《医疗器械分类目录》有关事项的通告(2017年食药监总局通告第143号)

为贯彻落实《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44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于2017年8月31日发布《医疗器械分类目录》(以下简称新《分类目录》),自2018年8月1日起施行。为做好新《分类目录》实施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新《分类目录》的总体说明 (一)新《分类目录》按技术专业和临床使用特点分为22个子目录,子目录由一级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