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 海关总署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有序开展医疗物资出口的公告(2020年第5号)

商务部    海关总署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有序开展医疗物资出口的公告 公告2020年第5号 当前,全球疫情呈加速扩散蔓延态势。在做好自身疫情防控的基础上,有序开展医疗物资出口是深化疫情防控国际合作、共同应对全球公共卫生危机的重要举措。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为有效支持全球抗击疫情,保证产品质量安全、规范出口秩序,自4月1日起,出口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呼吸机、红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