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医疗器械延续注册申请有关事宜的公告(2016年食药监总局公告第179号)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公  告 2016年第179号 关于医疗器械延续注册申请有关事宜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器械(含体外诊断试剂)延续注册受理工作,经研究,现就延续注册申请受理时限等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医疗器械(含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规定:“医疗器械注册证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注册的,注册人应当在医疗器械注册证有效期届满6个月前,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延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