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整治医疗器械流通领域经营行为的公告(2016年食药监总局公告第112号)

总局关于整治医疗器械流通领域经营行为的公告 (2016年第112号) 为规范医疗器械流通秩序,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行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决定对医疗器械流通领域违法经营行为开展集中整治。 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所有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对本企业是否存在以下违法行为开展自查: (一)从事医疗器械批发业务的经营企业销售给不具有资质的经营企业或者使用单位的;医疗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