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地址:https://www.nifdc.org.cn//nifdc/bshff/ylqxbzhgl/qxxxgk/fljd/20220713131450183576.html
2022年医疗器械分类界定结果汇总
发布时间:2022-07-13
本次汇总的2022年1月-2022年6月医疗器械产品分类界定结果共369个,其中建议按照Ⅲ类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106个,建议按照Ⅱ类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108个,建议按照I类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90个,建议不单独作为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30个,建议不作为医疗器械...
2020-2021年医疗器械分类界定结果汇总(2020.07~2021.12)
原文地址:https://www.nifdc.org.cn//nifdc/bshff/ylqxbzhgl/qxxxgk/fljd/20220517094225107543.html
2020-2021年医疗器械分类界定结果汇总
发布时间:2022-05-17
本次汇总的2020年7月-2021年12月医疗器械产品分类界定结果共1077个,其中建议按照Ⅲ类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155个,建议按照Ⅱ类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505个,建议按照I类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143个,建议不单独作为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51个,建议不作为...
国家药监局关于实施《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有关事项的通告(2022年第21号)
《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2022年第28号)(以下简称《规范》)已经发布,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为做好《规范》实施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做好新旧制度文件衔接工作
自2022年5月1日起,尚未通过伦理审查的医疗器械临床试验项目,应当按照《规范》进行调整后开展临床试验;对于已经通过首次伦理审查的项目,可以按照原相关文件要求开展工作。
二、 同步执行相关范本要求
为配合《规范...
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2022年药监局&卫健委公告第28号)
为深化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加强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管理,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及《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市场监管总局令第47号)、《体外诊断试剂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市场监管总局令第48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修订了《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现予发布,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
国家药监局关于调整《医疗器械分类目录》部分内容的公告(2022年第30号)
为进一步深化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依据医疗器械产业发展和监管工作实际,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动态调整工作程序》有关要求,国家药监局决定对《医疗器械分类目录》部分内容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整内容
对27类医疗器械涉及《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容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内容见附件。
二、实施要求
(一)对于附件中调整涉及的09-07-02射频治疗(非消融)...
国家药监局关于调整《医疗器械分类目录》部分内容的公告(2022年第25号)
为进一步深化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依据医疗器械产业发展和监管工作实际,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动态调整工作程序》有关要求,国家药监局决定对《医疗器械分类目录》部分内容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整内容
对02-15-14夹子装置等10种医疗器械产品涉及《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容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内容见附件。
二、实施要求
(一)对于附件中由I类调...
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医疗器械委托生产质量协议编制指南的通告(2022年第20号)
为加强医疗器械生产监管,保障医疗器械安全有效,指导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与受托生产企业共同做好医疗器械委托生产质量管理工作,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制定了《医疗器械委托生产质量协议编制指南》,现予发布。
特此通告。
附件:医疗器械委托生产质量协议编制指南
国家药监局
2022年3月22日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22年第20号通告附件.docx
...
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禁止委托生产医疗器械目录的通告(2022年第17号)
为加强医疗器械生产监管,保障医疗器械安全、有效,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修订了《禁止委托生产医疗器械目录》,现予发布,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发布禁止委托生产医疗器械目录的通告》(2014年第18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告。
附件:禁止委托生产医疗器械目录
国家药监局
2022年3月11日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2...
关于发布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年度自查报告编写指南的通告(2022年第13号)
为加强医疗器械生产监管,保障医疗器械安全有效,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修订了《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年度自查报告编写指南》,现予发布,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发布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年度自查报告编写指南的通告》(2016年第76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告。
附件: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年度自查报告...
国家药监局关于实施《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告(2022年第18号)
国家药监局关于实施《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告(2022年第18号)
发布时间:2022-03-23
《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3号)(以下简称《生产办法》)《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4号)(以下简称《经营办法》)已经发布,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切实加强宣传培训贯彻实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