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药械组合产品的注册管理,根据药品、医疗器械注册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就药械组合产品注册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药械组合产品系指由药品与医疗器械共同组成,并作为一个单一实体生产的医疗产品。
二、以药品作用为主的药械组合产品,应当按照药品有关要求申报注册;以医疗器械作用为主的药械组合产品,应当按照医疗器械有关要求申报注册。对于药械组合产品中所含药品或者医疗器械已获我国或者生产国...
人工智能医用软件产品分类界定指导原则(2021年药监局通告第47号)
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人工智能医用软件产品分类界定指导原则的通告(2021年第47号)
为进一步加强人工智能医用软件类产品监督管理,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国家药监局组织制定了《人工智能医用软件产品分类界定指导原则》,现予公布。
特此通告。
附件:人工智能医用软件产品分类界定指导原则
国家药监局
2021年7月1日
附件
人工智能医用软件产品分类界定指导原则
一、目的
为指导人工智能医用软...
国家药监局关于公布《免于经营备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目录》的公告(2021年第86号)
为贯彻实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家药监局组织制定了《免于经营备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目录》,具体产品见附件。现予以公布。
附件:免于经营备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目录
国家药监局
2021年6月28日
关于贯彻实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药监局公告第76号)
新修订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将于2021年6月1日起施行。国家药监局正在组织制修订配套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技术指导原则等,将按照程序陆续发布。现就贯彻实施新《条例》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全面实施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制度
自2021年6月1日起,凡持有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者已办理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的企业、医疗器械研制机构,应当按照新《条例》规定...
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动态调整工作程序(2021年药监局公告第60号)
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动态调整工作程序的公告(2021年第60号)
为加强医疗器械分类管理,规范《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动态调整工作,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分类规则》,国家药监局组织制定了《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动态调整工作程序》,现予发布。
特此公告。
附件: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动态调整工作程序
国家药监局
2021年4月27日
附件
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动态调整工作程序
第一条 为...
关于发布重组胶原蛋白类医疗产品分类界定原则的通告(2021年药监局通告第27号)
为进一步加强重组胶原蛋白类医疗产品监督管理,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国家药监局组织制定了《重组胶原蛋白类医疗产品分类界定原则》,现予公布。
特此通告。
附件:重组胶原蛋白类医疗产品分类界定原则
国家药监局
2021年4月13日
附件
重组胶原蛋白类医疗产品分类界定原则
一、目的
为规范重组胶原蛋白类医疗产品管理属性和管理类别判定,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分类规则》...
国家医疗器械质量抽查检验工作程序(2021年药监综械管通知第4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为规范国家医疗器械质量抽查检验工作,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医疗器械质量抽查检验管理办法》(国药监械管〔2020〕9号),国家药监局组织起草了《国家医疗器械质量抽查检验工作程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医疗器械质量抽查检验工作程序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
2021年4月12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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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开展不良事件监测工作检查要点的通知(2021年药监综械管通知第4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贯彻实施《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管理办法》,落实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主体责任,加强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检查工作,国家药监局组织制定了《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开展不良事件监测工作检查要点》,以规范和指导对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的质量管理体系检查、不良事件监测专项检查、日常监督检查等工作。现印发你们,请结合...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开展医疗器械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药监综械管函〔2021〕18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开启之年。按照2021年全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会议部署,为深入贯彻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强化医疗器械风险管理,进一步提升质量安全保障水平,推动我国医疗器械产业高质量发展,现就开展医疗器械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关事项通...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21年国务院令第73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739号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已经2020年12月21日国务院第119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总理 李克强
2021年2月9日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2000年1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6号公布
2014年2月12日国务院第39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
根据2017年5月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
2020年12月21日国务院第119次常务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