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废止】关于交联胺化聚乙烯醇泡沫封堵肺减容系统等34个产品分类界定的通知(2014年食药监办械管通知第17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适应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的需要,总局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对交联胺化聚乙烯醇泡沫封堵肺减容系统等34个产品的管理类别进行了分类界定。现通知如下: 一、作为Ⅲ类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7个) (一)交联胺化聚乙烯醇泡沫封堵肺减容系统:由泡沫封闭剂组件、导管和附属品盒组成。泡沫封闭剂组件由A液(含2.1%胺化的聚乙烯醇、溶解于pH6.5的磷酸缓冲液中)和B液(... 2020年05月08日 分类界定 暂无评论 喜欢 0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