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废止】关于恒温核酸扩增检测仪等22个产品分类界定的通知(2015年食药监办械管通知第7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适应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的需要,总局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对恒温核酸扩增检测仪等22个产品的管理类别进行了界定。现通知如下: 一、作为Ⅲ类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1个) 恒温核酸扩增检测仪:由检测系统、加热模块、温控系统、触摸屏和随机软件组成。基于荧光检测的恒温核酸扩增检测技术,定性检测样本中的目标核酸有无扩增。分类编码:6840。 二、作为Ⅱ类医疗器... 2020年05月08日 分类界定 暂无评论 喜欢 0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