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医疗器械注册指定检验工作的公告(2015年食药监总局行政事项受理服务和投诉举报中心通告第164号)

关于开展医疗器械注册指定检验工作的公告(第164号) 为做好医疗器械注册指定检验工作,规范受理工作,依据《关于发布医疗器械注册指定检验工作管理规定的通告》(2015年第94号)和《关于启用医疗器械注册管理信息系统受理和制证、技术审评、行政审批子系统的通知》(食药监办械管函〔2015〕804号)的规定,现就医疗器械注册指定检验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自2016年1月1日起境内第三类和进口医疗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