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废止】关于超声肿瘤治疗系统等17个产品分类界定的通知(2012年国食药监械通知第36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适应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的需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对超声肿瘤治疗系统等产品的管理类别进行了界定,现通知如下: 一、作为Ⅲ类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2个): (一)超声肿瘤治疗系统:由主机和治疗床等组成。治疗时,患者注射或口服声敏剂,以一定频率、声强的超声波对患者进行全身辐照。利用超声波辐照激活患者服入... 2020年05月08日 分类界定 暂无评论 喜欢 0 阅读全文